签了房屋租赁合同,压一付三,有事没法继续租下去了,房东说违约把租金押金全部扣除了,这合理吗,还能不能拿回一些呢?如果我想拿回押金该采用什么方法,如果我转租给我朋友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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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要看具体情况,首先,如果合同中有约定,自然应依合同上约定。鉴于押金引起的纠纷,建议租赁双方在租房合同中加入押金条款。
如果合同中未约定,但如果未在合同中载明,就应该依照一般通行的习惯。押金既然是担保房屋的完整返还,就应该在房客返还房屋的同时由房东返还给房客。但因为押租金亦担保房屋的完整性,因此如果在房屋的正常使用之外房客有破坏房屋的情形之下,房东对房客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亦可由押金中扣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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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签了合同之后,期限未到而提前终止合同的,属于违约的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可以先和对方协商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可以要求返还适当的押金,但在实践中押金一般都有违约金的性质,在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以没收押金代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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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要提前多少走,一般来说房东是可以把押金全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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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违约责任怎么说的?这种都是高度意思自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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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