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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14岁自愿发生性关系并且怀孕,男方把她接回家养胎,女方因为男方不给她钱请朋友喝酒一怒之下告男方强奸她并且要求赔偿30万,目前男方被拘留一年且没有判刑,这构成强奸罪吗?

婚姻家庭
2019-05-06 18:04:1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1、女方已满14周岁的,如男方违背其意愿,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属于强奸,可控告其强奸罪。2、女方已满14周岁的,如果男方没有违背其意愿,其自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的,不属于强奸,不构成强奸罪。3、女方未满14周岁的,不论女方是否同意与男方发生性关系,只要男方知道其未满14周岁的情况,即构成强奸罪,可依法提出控告。4、对于不构成强奸罪的情况下,在为女方怀孕,给其身体造成损害,可依照民事法律,要求男方赔偿其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如医药费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此复
  • 看公安机关侦查结果,如果女孩子不满十四周岁或者违背妇女意志,属于强奸
  • 被告强奸刑事拘留还能调解吗?强奸罪属于严重刑事犯罪,不能和解。双方只能就民事部分调解,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   根据《刑法》规定,强奸幼女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民事赔偿方面,以实际损失为限,对于是否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法界存在不同的观点。但从公平与人道方面考虑应当对受害的幼女给予精神抚慰性赔偿。赔偿的额度应根据罪犯的犯罪行的社会影响恶劣与否、社会危害性大与否、对当事人正常的生活,精神健康的影响程度等方面进行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因被性侵害而造成的人身损害,为进行康复治疗所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 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可见,只要女方不满14周岁,即使是女方同意也构成强奸罪。n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n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的司法解释于2003年1月24日开始执行了。行为人明知识不满十四周岁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论处,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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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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