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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在今年4月4日,我的车和另外一辆汽车发生了两车相撞及我本人受伤的事件,对方全责。在我的汽车定损过程中,没有我及我方人员的参加,也没有我及我方人员的签字,对方保险公司就定损完毕,车行修车,后我们在验收车辆准备接受时,汽车发生行驶中途熄火的问题,我方拒绝接车,并多次向保险公司人员及车行进行交涉,表示车没有修好,但保险公司声称这不是他们的问题,他们早已和车行定损完毕,有事找车行,此事就这样一直被拖着,没有结果。 我在7月底向对方保险公司投诉:在我的汽车定损过程中,没有我及我方人员的参加,也没有我及我方人员的签字, 汽车是如何定损?如何结案的? 保险公司的回复是:定损无须我方人员签字,只要保险公司、车行、及保险人签字即可。 我想问一下,保险公司的回复是合法的吗?

交通事故
2017-08-09 17:02:0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保险公司不是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认定的、有合法资质的定损单位。所谓保险公司的定损,只不过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为确定理赔数额提出的一个参考依据。保险公司不具备确定车辆损失的主体资格,如果你有异议,可向有资质的评估部门申请认定。最终如果还是无法就修理费问题达成一致,你可起诉对方车主及保险公司。如需法律帮助,可直接来电咨询律师。
    追问:我的车子是在行进时熄火,当初修车行说是变速箱问题造成,后来又说不是变速箱问题造成,是另外的原因造成,修车行和保险公司认定说变速箱问题不是由这次的车祸造成的,保险公司不管。车子已经修了,没有了原始的现场,这样重新请专业人士评估和打官司,我们的胜算有多少?
    解答:胜算几率律师不能给出确定答案。
  • 需要经你本人同意的,将此事可以和保险公司及修车的地方进行协商,无法协商可以诉讼
    追问:有相关的法律,或者说什么法律,哪一条款上面有明确规定:定损内容和金额一定需要受害者签字确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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