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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有了情人,起诉我离婚,我不想离婚,法院会强制离婚吗。

民事相关
2017-08-09 14:53: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你好,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起诉。一审一般三至六个月,二审一般三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 你好,若法院查明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你们离婚。
  • 一般第一次不会,建议你离婚,争取分割财产利益最大化,离婚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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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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