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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在校大学生,现在在工厂坐暑假工,入职时那个文员说只要提前一个月辞职就可以,上个月我就申请离职了,并且班长部门经理也同意了,我是做到八月十五号,但是现在工厂说必须要做到二十五才能走,所以我该怎么办?要是他不给工资怎么办?这个经常加班到十点半,真的很累,不想做了,那应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7-08-10 15:55:1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不合法。劳动者按规定辞职是允许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工提前三天正式工提前三十天申请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 您好,先按照正常的离职流程提交离职报告,如果对方扣发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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