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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 上卖的地方特产,遇到职业打假人,发现是三无产品后,为了多得赔偿金,又重复够买,一共买了10份,申请仅退款不退货处理了,又投诉食品药品监督局要求十倍赔偿,这样合法吗?限量购的份数应该是多少?谢谢

损害赔偿
2018-07-08 05:59:3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知假买假的行为是针对假冒、伪劣或过期的商品,为获得加倍赔偿而购买,不具有不法性,而是具有社会公益性的行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以个人力量对损害消费者合法利益的行为予以社会监督和打击,是法律所鼓励和提倡的。
      因此,知假买假的人也属于消费者,你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而获得双倍的赔偿。
  • 明知是假货故意购买的不适用双倍赔偿
  • 协商不成,立即到消协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以欺诈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对于知假买假的行为,并不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但对于售卖假冒产品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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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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