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哥于2016年6月26日在玻璃厂打工时玻璃坠落手腕被杂伤,筋断了。工厂也积极治疗,动过两次手术。到2016年年底一直定期去医院理疗,但是手未见好转,手掌依旧没有知觉。咨询过医生,说是后遗症。从受伤到2016年年底,我哥无法上班。厂区每个月工资照发,2017年工厂没有带我哥再去医院看过,也没有工资。我哥也干不了活,但是也没有经过请假手续。我妈咨询了当地律师,申请工伤认定。5月份开始,认定一直没下来。前几天厂里有个人要走,厂里让我哥接替他上班操作电脑,工资4000元,我哥可以干。但是干了一天,就不让我哥干了。因为那个人回来了,我哥又休息了。搬玻璃之类的他干不了,所以一直没上班。今天厂里给我哥发了公告,意思是让我哥8月12号之前上班。不上班就开除我哥,理由是没有。2016年后多次催促我哥去上班,我哥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一直不上班,所以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再不去上班就开除,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