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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拘留通知书去拘留所查无此人,去立案的派出所说他们立的案刑警大队抓的人又去刑警大队问说人是他们抓的确实已经关到了通知书上的看守所,说现在系统有问题最近都查不到,都已经被抓办个月了,请问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7-08-05 09:48:1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已涉嫌构成犯罪。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建议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罪名、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犯罪嫌疑人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并尽量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如申请取保候审等;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的最大利益。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跟本律师联系。
  • 你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 拘留所与看守所是两个不同的地方,不要把拘留所与看守所混淆了。
  • 晚上好尽快委托律师帮忙处理
  • 找发出通知书的单位,最好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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