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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和平离婚,双方协议儿子的抚养权归男方 在16~17年,男方并没有履行好自己对儿子的抚养权,不仅多次把孩子送回给女方家抚养,而且不给生活费 ,这两年期间没有安稳的工作,孩子到了上学的年龄也没有钱让他去接受教育,但还是强烈要求孩子跟随他生活。男方自己没有安稳的工作,并且多次骚扰女方的生活,言语中带有威胁的性质。现在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怎么做?

民事相关
2018-06-18 12:31: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可以协议的方式约定变更抚养权,否则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   根据《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原则上,除上述情形以及发生严重危害被抚养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下,抚养权通常不发生变更
  • 从法律上讲,非近亲属没有抚养的义务。但于亲情,有抚养的义务。
  •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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