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7.31晚上在丰台区和谐银座逛街时被一个人拉着说可以领取一个试用装,然后去了一家美容院,进了一个小屋给我做皮肤测试,期间用一个仪器在额头按摩,按摩出了很多黑色物质,然后告诉我说脸很脏,做个全脸排毒要交200,随后过程中又引诱着我办了一张美容卡,说可以减去已经交的200元,2400元的卡只需交2200元。2200元分了两次付款,我说钱不够,负责人就说第一次交1000元,等以后做完疗程了再交后续的钱也没问题,接着又说如果交全款,还能送一个380代金券,就又被引诱着第二次交了1200元。这期间完全没有提及退卡的相关规定,办卡后只给了一个销售凭证和一张不记名的卡,我拿到卡才看到上面写着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晚上睡觉时候觉得心火特别旺,被按摩过的手臂和颈部很沉、很累,一晚上没睡着。2017.8.1就去找了美容院的人,告诉我说售出的卡不能退,而且昨天说的免费送的服务是在办卡的前提下才送的,但这在当时根本没有和我说明过。我和美容院协商后,他们只承诺了给我多赠送2次服务,在我的要求下在销售凭证背面说明了服务项目以及做出了有效果的承诺。随后,我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这个美容院时,发现其登记的所属门类是批发和零售业,具体营业是化妆品和日用品批发,这与实际不符。而且,此单位在2017.7.5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因为没有按时提交年度报告。
现在,我还没有进行过任何美容卡包含的消费,我该如何退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