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对象认识的一个做放贷款的,他没钱了,让我对象给他联系找资金,我对象就找到我哥,借给房贷款的人3万块钱,但是没有个抵押物不放心,就从放贷款的那人那里,抵押一辆车过来,放贷款人写了个收到条,收到抵押车款多少钱,但条子的名字是我对象的,实际钱是我哥出的,车也在我哥那里放着,后来那个放贷款的不还钱了,我哥想要钱要不回来,就主动联系原车主,问原车主是否可以赎回,或者我们出钱把车过户,成为合法车,没想到原车是个盗抢车,人家很早就报警过了,现在我想问,我对象跟我哥会是怎么个情况,如果请律师,费用是多少,有多大情况无罪,我是青州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