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是2016年10月18日到期,房屋屋漏水是2016年2月,租房人3月提出退房,3月份租金已付,期间租房人搬走了我房间的 床和床垫,拿走了电视空调遥控器,还有水电气卡。直到2017年7月才归还。导致我房屋一直不能出租,请问我能不能按原合同租金索要2016年4月至2017年7月房租和物业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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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是可以的。如果对方对您的租赁利益造成了损害,您可以适当要求赔偿。但是具体的赔偿金额还不能确定。请问租客态度是什么样呢?他为什么要拿走您的物品呢?请问您现在是打算提起诉讼吗?是否和租客有所协商呢?如果对方拒不给付造成的损害,您是可以起诉要求赔偿的。如果您需要帮助,可以通过一对一或者来电问我,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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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能没办法要全款的房租和物业费,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要求对方给你一定的补偿,具体的数额需要和对方协商来定。我们律所有专门负责这方面案子的律师可以协助你处理。需要更多信息,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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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租房合同16年10月到期,根据你的描述他逾期了9个月才归还房内的东西??
追问:是的。因房屋漏水她3月提出退房,房租也付到3月。但她17年7月才归还东西。是向她要9个月的占用费还是按原合同继续执行付我房租?谢谢
解答:你想让对方赔偿的金额大概是多少?他已经是非法占用了你的物品,你来电跟我详细说明一下拿走的那些东西有没有损坏,价值是多少,如果按原合同执行房租是多少,我给你判断按照哪个可以更大的保障你的利益。
追问:拿走的东西已经折价还了,现在想向她索要16年4月和17年7月占用物品导致房屋不能出租的费用,原合同为每月1200月,物业费120月。还欠16年1-3月的物业费和水费。刚刚给你打电话没人接。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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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是可以要的,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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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