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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2004年9月14日在公证处立了遗嘱,如果去世即可按遗嘱执行。2004年10月11日我父亲意外去世,我母亲拿着遗嘱和哥、姐都不肯按父亲遗嘱执行,我多次提出没人理会。直到我母亲在2011年10月去世,我才在父母家找到遗嘱并要求按遗嘱分配遗产。我哥、姐三人一早把我父母财物拿走,不肯分配,多次协商无果,起诉到法院,查我父亲保留在公证处的遗嘱,被人撕了9页,查父母银行存款,母亲已将夫妻共同财产账户销户,把银行存款全部转移名下。一审最后判决我败诉,判决的理由是长达7年时间内,我未向我母亲提出异议造成的后果自己予以承担,不能按我父亲遗嘱执行,而应平均分配遗产。我再次上诉,二审维持原判。请问我该怎么办?

继承
2017-08-02 09:43:5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通过仔细看你的咨询,很明显,你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那就是你的法律意识比较缺乏,有理的反而变得无理了。
    追问:你说的一点都没错,请问我该怎么办?是该接受现实还是还有希望申请重申?
    解答:我现在不好回复你,需要详细看了你的材料才好解答
  • 二审的判决书是什么时候出来的
    追问:判决书是2017年7月31日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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