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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2004年9月14日在公证处立了遗嘱,去世后银行存款、国库券、债券、债权、房产即可分配。2004年10月11日我父亲意外去世。我母亲拿着遗嘱和哥、姐都不肯按父亲遗嘱执行,我多次提出要在公证处处理,没人理会。直到我母亲在2011年10月去世,我才在父母家找到遗嘱并要求按遗嘱分配遗产。我哥、姐三人一早把我父母财物拿走,不肯分配,并要求按他们的分配方案执行。我到公证处查询我父亲保留在公证处的遗嘱,发现我父亲遗嘱被撕了9页财产清单,保留完好部分有60多万。查询银行存款,母亲已将银行的夫妻共同财产全部销户,把存款全部转移到自己名下。我和哥姐多次协商无果,起诉到法院,并三次请求法院调查,一审法院一开始说只查有帐号的,后又说要问问被告,后来又改口说没时间查,只查银行存款余额,最后判决我败诉。判决的理由是长达7年时间内,我未向我母亲提出异议造成的后果并予以承担,不能按我父亲遗嘱执行,而应平均分配遗产。我再次上诉二审法院并提交新旧证据,开庭时,法官先退我旧证据,后又退我新证据被我拒绝,然后又以看不明白按她要求要我重写上诉状,重写一次同样以看不明白要求我上法院,按她要求的格式申诉请求打印出来后签名。10多天后判决结果竟然是维持原判,感觉被装进圈套。请问我该怎么办?

继承
2017-08-02 09:45:5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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