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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4年入职公司,因当时身份证丢失,紧急情况下,为了生存,借用了别人身份证工作,后于2013老板同意我换回了自己的身份证,现公司因搬迁需支付劳动补偿金,而公司未支付换身份证前劳动年限的补偿金,这样合理吗,

婚姻家庭
2017-08-01 12: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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