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属于矿山企业有3种用工时间1三班倒8小时,2两班倒12小时,3正常班,正常班8.0上班11.30下班(11.0下班)14.00上班17.30下班(回家的16.30就可下班)、上班时长7小时制,一周40个小时就要上5.5天。而我们两班倒三班倒的出勤却要跟他们一样按5.5天算,相当于每周5.5天出勤后才记算加班工资,(我们一个月就休两天的)比如7月份五个星期六就要少两天加班时间。这算法是不正确吧!但是不敢提啊!现在干了7年合同还两年、公司要我离职了怎么算补偿金啊?而且要如何提出加班工资的补偿及赔偿啊。怕提这事就叫我待岗拿最低保障工资,而我们福利加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待岗以后补偿金就少太多了。现在要怎么做!如果处理!如何协议?公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