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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于2017年7月10日发生了交通意外 对方全责 对方的车买的是全险 我脚骨骨折 在医院住了十天 花费四千多 保险公司应该理赔我多少钱合适 (保险公司赔付给一万二) 这样合适吗 急!急!精神损害 和营养费我可以申请吗 谢谢

交通事故
2017-08-02 09:27: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对方赔偿你多少,取决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比例以及你在此次事故中身体受伤情况或财产损失情况综合判断,最后可能赔偿以下15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其他财产损失费,你需要提供相应的收费凭证以及相关凭证之间可以相互印证是此次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否则会很难得到支持。

    营养费可以和医药费用一起主张,至于可以获得多少的赔偿:每个地区不一样,有的法院还是按30或者50一天的标准计算,有的是按伤残等级计算一个范围,法律规定只是说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所以一般都是只主张,至于赔多少法院说了算。
  • 您好!保险公司支付给您的是一部分费用,并没有全部支付,您的精神抚慰金、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其他损失需要等出院并鉴定后才能确定。
  • 你好,可以。
  • 具体要看保险公司的赔偿项目,不够上伤残的没有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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