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离婚前签订协议每个月支付2500元抚养费,这个月以没钱为借口要求减半抚养费,要么就不给了,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7-08-01 11:29:3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法律明确规定了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对尚在校读书或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夫妻共有财产支配权的归属是属于夫妻私人事务,法律无权也不应过多干涉。但看到这一点的同时我们更应该看到,从很大程度上讲,共有财产支配权毕竟不是法定的权利,而抚养费请求权却是法定的。所以,在法定请求权利面前,夫妻共同财产支配权就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只有在法定义务得到履行的情况下,相对“私人”的权利才能行使。
  •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法院判决一般依据当地生活水平,你的经济条件确定,一般到子女成年为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支付
1836
抚养费一次性支付标准
民法典 583
抚养费一次性支付标准
协议离婚抚养费标准
民法典 478
协议离婚抚养费标准
医保报销有哪些流程
医保报销流程
医保报销有哪些流程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