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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在下班的路上遇车祸死亡,上班的厂子只给上了人身意外保险,没有合同在那干了12年了今年53岁,请问厂子有没有责任赔偿,如果有怎么主张赔偿

交通事故
2017-07-30 17:38:3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属于工亡 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按以下标准履行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623900元。
    追问:但是用人厂子和劳动仲裁部门以已过退休年龄不与赔偿和受理,我母亲53岁,说女性退休年龄50岁,我们该怎么办
  • 属于工亡 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 厂子当然有重大义务对你们家进行赔偿,应按工伤申报处理。当然一般来说,交通事故先行赔偿。具体如何办理,建议联系我们代理解决。
  • 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向相关工厂请求赔偿。同时起诉对方进行赔偿。
  • 应该按工亡对待。建议电话联系
  • 构成工伤,需要进行工伤认定,认定后要求公司进行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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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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