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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问题,请问律师女方提出离婚而男方不同意,那我应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7-07-27 20:02:55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有财产争议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一方有家暴、虐待、重婚、遗弃、酗酒、赌博等恶习造成对方损害的的属于过错方,对方可以要求赔偿。
  • 你好,男方不同意的,女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终由法院判决是否离婚。
  • 起诉。。。。。。。。。。。。。。。。。。。。。。。。。
  • 你是属于哪一方,,,?
  •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的
  • 积极应诉,婚姻是否能维系是当事人双方自己的事情。
    追问:是的,我们已经没有感情了
  • 对于对方不离婚法院是否会判离婚:
    一般情况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有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那么法院一般第一次都不会轻易判离,但是法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追问:因前两年他去国外打工,把我一个人仍在家里,家有老小他一去就两年不回我和孩子的生活费用也没有,我是从广东嫁去四川的,在他出了国之后我百搬无奈之下带着小的女儿回了娘家一边打工一边带孩子,两年了我一个人过的,生活费也没给过我,请问这算是什么事呢
  •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起诉到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请求离婚
    追问:怎么请求法,这个我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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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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