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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六十多岁瞒着我们家人借三万块钱给一个认识不久的邻居。那个邻居说借来周转一个月还现在都快两年了都没有还。听说这个邻居爱赌博,外面欠了不少外债。房子都被别人抵押了,不知道这个钱还能不能要回来。有借条。

其它综合
2017-07-31 13:21: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38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88条第2项第2款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开始计算。
    结合上述法条,如果当时欠条上写明了还款期限,而且该期限过了2年后仍然没有请求还款的,就已经过诉讼时效了,法律不在保护您的债权请求权,不过对方自愿还款也是可以的;如果当时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现在也可以向其主张权利,要求其还款,不过这种情况,建议您请律师直接以起诉的方式追款,这样直接又有效果。
  • 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
  • 这个是可以的,先协商解决,实在不行也已到法院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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