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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三个月,进去公司的时候,公司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然后我这个月要辞职,公司不接受,要我不要押金,只给我上个月的工资。然后我跟公司闹了一点点误会,他们还恐吓我,说无薪解雇我

劳动纠纷
2017-07-23 18:50:5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单位需要结清员工工资,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工资。拒绝退回员工本人的财物的话,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单位收取押金违反劳动合同法。单位不足额支付工资违反劳动法。试用期内辞职只需提前三天通知单位。你可以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麻免费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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