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公司三个月,试用期马上要结束,公司告知我不适合该岗位,既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上保险,公司应该补偿几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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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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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单位涉嫌非法辞退,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建议您详述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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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支付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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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人社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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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求支付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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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支付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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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要求其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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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