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三年前离婚了,直到昨天收到法院传票才知道我前妻在离婚前和别人一起借了十万块钱!而且有借条,没有还款日期!现在原告把我作为追加被告人,我该怎么办?谢谢
-
你好,建议应诉,并搜集相关证据证明该债务不属于你们夫妻共同债务。详细情况可来电咨询或面谈。
-
你好!如是婚债务有风险;需谨慎认定借条、付款情况。来电
-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举证证明非共同债务,
-
请先确定是不是婚前债务,是不h是夫妻共同债务,你老婆借钱你是否知情,是现金还是银行转账
-
具体要看是否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是需要结合你更多的事实、证据来分析的。
-
要求前妻出具用于共同生活的证据
-
积极应诉处理
-
举证证明该笔借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你不用承担还款责任。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