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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4月10号入职,5月30号因怀孕辞职,除去中间请假,一共出勤31天(除去正常休息)。当时入职公司规定入职不满2个月辞职的工资按60一天计算,我当时入职时工资第一个月按2600,第二个月3000。当目前为止没有收到一分钱的工资,最后还要按60一天计算工资,像我这种情况能申请拖欠工资吗?申请劳动仲裁能胜诉吗?

其它综合
2017-07-10 09: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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