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3年多,注册资金100W,各股东实际认缴估计就10几万,而且没有什么证明文件,比如个别股东在刚成立公司筹备阶段垫资,口头约定为入资款,还有的以工资抵扣形式折算为入资,这基本是当初的情况,因为几个人关系也不错所以没有一些文件证明之类的。 现在的情况是公司经营三年没营利, 现在借款有10几万(是法人股东自己垫资的,也没与公司写借条,也没有把款直接打入公司基本户的流水,就是公司缺钱了就单笔垫付了上),另外已经几个股东的工资,有半年没发了,按之前工资标准合下来也20万左右。也就是现在负债约30万左右。 大部分股东意思是把公司清算注销了,再这样下去只会负债更多。 那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偿还那10多万的借款,以及20多万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