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沈律师,你好,我咨询一下:1.离婚议中,子女抚养这一条,需要表达男方是监护人,但实际的抚养人是女方,与女方一起生活。生活费也是要男方支付给女方,要是写孩子由男方抚养,就很矛盾。 2.我们的房子要留给儿子,但是现在还有贷款未还,为了保证儿子的利益,想要做一下公正书,这个在昆山哪里可以办理? 3.离婚前公正还是离婚后公正,有什么区别?

民事相关
2017-07-07 20: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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