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已婚,育有一小孩四个月。本来无房产,现男方母亲拿首付买房,我们夫妻还贷款,但是贷款由男方贷的。如果有一天离婚,作为女方,这个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还是,这套房子 只属于男方一个人?这个房子在办理产证时是否可以加入四个月宝宝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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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男方父母的首付款没有明确指明是赠与男方一人的,这样的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日后离婚,女方是可以要求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这套房产如果想加孩子的名字需要在办理房产证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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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女方是有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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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共同还贷和婚后增值部分你可以要求分割的,并且办产证时候可以加上宝宝名字。建议带材料来让律师看一下,我们这边会给出几个方案供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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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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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产证办理是在男女双方名下 则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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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加孩子名字,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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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加宝宝名字,属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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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