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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工伤评残十级社保赔偿金2906×7=20342元,本人受工伤前十二个月工资平均5000元,社保局赔偿合理吗?公司剩下4个月按什么工资基数赔偿?

劳动纠纷
2017-07-09 10:17:4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社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社保支付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费用由社保或单位全部承担,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单位按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和实际支出的护理费用。另外,工伤赔偿基数按照受伤之前12个月的实际正常工作月份应发平均工资计算,社保赔偿的基数如与实际工资存在差额,则单位要承担差额的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中,则全部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 十级工伤总计赔偿12个月本人工资,应按5000元赔偿,社保未赔够的,由厂方补足,超过一年,就过期了。
  • 社保会赔偿23248元,公司赔偿36752元,如有困难可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沟通。
  • 这个是由于单位没有按照你的全额工资购买,差额和剩下的赔偿全部由单位承担
  • 差额部分找单位补偿
  • 社保局是按缴费工资赔偿的,跟你工资有差额,可以向公司索要。终止劳动关系时,社保还要补一个月,公司补四个月。
  • 你好,社保局的赔偿按照公司给你缴纳社保的基数赔,其差额由公司承担;工伤赔偿基数按你的工资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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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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