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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说我们接受虚开发票,要求补税。供应商不交税,逃走了,找到了我们。一年前的,金额比较大,补税的话加上个人所得税,要将近20万,我公司也不想继续开下去了,只求不要再罚下去了,,已经第二次了,多弄几次,能把我整破产。 如果补税的话,我也没地方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钱买这么多材料,虚开的话,到时候再罚款,损失更大。我该怎么减少损失?? 如果我也像供应商逃掉的话,会有什么后果?一般逃掉都是外地人在本地经营,我是本地人。

公司企业
2018-11-03 23:42:1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直接找当地税务师事务所处理,.
  • 一般情况下,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给国家造成的损失比较容易计算,但当行为人既为自己虚开进项发票又为他人虚开销项发票时,如何计算给国家造成的损失,理论和实践中就有不同的看法。
      第一种意见认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既包括为自己虚开,也包括为他人虚开,故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应是给他人虚开的销项税款和为自己虚开的进项税款之和。
      第二种意见认为,如果被告人开办的是皮包公司,不做任何生意,则造成的损失只计算给他人虚开的销项税款,而不计算给自己虚开的进项税款,因为他没有向国家交税的义务。
      第三种意见认为,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的问题,关键是看行为人有没有经营活动。如果自己虚开进项增值税发票是为了抵扣自己实际经营的税款额,则进项税款亦应记入给国家造成的损失额;否则只计算为他人虚开的销项税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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