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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继承房产,取得所有权 夫妻双方共有一套房产(即房产证有两本),育有一子女(子女未满16岁)。现在一方去世,但其父母,子女,均健在,如果想让夫妻健在一方有处置房产的权利,或者说房产所有权利收归健在一方,应该怎么做? 1、要获取上述权利,必须公证吗?公证费用怎么算? 2、不公证,出具自愿放弃继承声明(签字,指纹),再配上视音频,可以吗? 3、到房产管理中心修改房产所有权为健在一方,需要哪些材料和证明? 希望得到指点!

继承
2017-07-14 09:24: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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