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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我老公离婚一年了,没离婚前有拆迁的房子,到2017年6月27日分房子,孩子的监护人是我,孩子也是我来抚养,分的房子有我们的吗?我是外地户口,孩子是北京户口,我们是2007年结婚的,2016年离婚的,房子是2009年拆迁的,但是户主是孩子的奶奶,以前的拆迁费能要过来吗,怎么才能把房子和拆迁费要过来呢,谢谢。

民事相关
2017-07-26 18:45:56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您好,需要看当时拆迁细则对于安置补偿和安置人是如何规定的,根据细则结合拆迁协议来判断有无你们的财产利益。建议带着材料面谈。
  • 您好,需要根据拆迁政策及拆迁协议等分析,如有您的份额,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 您好,拆迁问题要考虑当时的拆迁政策以及拆迁补偿协议,较为复杂,详情您可来电咨询。
  • 要看拆迁协议有无你和孩子的份额,如果有就可以要
  • 你好,需要结合当地政策的。。
  • 你好,需要,结合当地政策
  • 您好,协商解决否则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协商解决否则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你好,需根据当地拆迁政策而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 您好 只要是被安置人 就可以要回自己的份额 完善您的问题 方便律师解答
  • 您好!拆迁时您和孩子是否是被安置人?如果有你们的拆迁利益,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可来电咨询。
  • 起诉处理,协商不成。
  • 要看拆迁协议有无你和孩子的份额,如果有就可以要。
  • 您好,协商不成时可以及时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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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