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单位的兼职会计,上年老板涉及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子,我当时并不知情,当然发票购买开具和认证都是老板弄好的,我只是月底资 料拿过来做账报税,当我做到第三个月的时候我就怀疑这家公司不正规就请辞了兼职会计一职,现在公安局两次请我过去做笔录,我没参与其他任何事务也不是合伙人,老板已经被刑拘了,请问这样我有责任吗?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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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先把情况交待清楚,积极配合办案机关询问,财务人员一般有审核有无应税货物、劳务等义务,具体也要看嫌疑人是如何供述以及你每单起到的作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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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们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构成了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话,那么将受到的处罚就是。对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处以一定数量的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或者是虚开的数额比较巨大,那么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要处以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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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问题不大,一般如果认定你有间接故意的话也属于帮助犯,建议先等等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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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看这个过程中你是否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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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