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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请问婚前买的房子,房产证在婚后下来,那么请问律师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离婚的话另一方是否有权分割?

婚姻家庭
2017-06-23 21:12:2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事婚前的个人财产。
  • 全款购房,不属于共同财产。
  • 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 属于婚前财产!
  • 看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房子是他全款购买或婚前已经还完贷款,那么是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贷款买的,婚后续还贷,那么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同时你有义务负担一半还贷。 至于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要是属于共同财产,加不加无所谓,离婚时候共有的部分都有你一半的.
    一、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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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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