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的老公长期与她人同居,并还举办各种酒宴请门问这样可以离婚不,协议离婚男方不同意,。但也不回家。如果我沂诉讼离婚、男方是否可以少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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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情况不属于《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过错方少分或者不分的情形,但男方的行为给女方造成损害的,无过错方可以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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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由于男方长期与她人同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属于婚姻生活中的过错方,您是可以主张男方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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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案件最好委托律师代为处理,尽量为当事方争取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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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