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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开了个烧烤店晚上顾客喝酒,来了一个顾客和两个顾客起了冲突,把那两个顾客一人捅了一刀我夫劝架把我手筋挑断了两根,脚也弄开裂缝,已报案,派出所民警说让我先看病。事情已发生两天了伤害我的人立至今沒露面,住院的钱还是我掏的可我现在没钱了。我该怎么办求指教。万分感谢!!!!

其它综合
2017-06-20 09:43:1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现在只能是自己先垫付费用看病的,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伤害案件应当及时报警,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伤情鉴定函进行伤情鉴定,经鉴定,如果属于轻微伤就只能按普通治安案件处理,派出所可以对加害人治安拘留15天,罚款500元;如果构成轻伤,加害人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了,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构成重伤,加害人同样涉嫌故意伤害罪,不过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以下有期徒刑。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形,加害人都要赔偿你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你的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建议你委托律师详细计算赔偿数额
  • 报警后由公安部门进行调查,本案情节严重,伤者的家人可以要求派出所先对行凶者采取法律强制措施。伤者治疗终结后,去派出所作伤情鉴定,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就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到时一并处理民事赔偿问题,由于相关程序还有许多规定,非三言二语能说明白,建议电话联系咨询。
  • 你好 可以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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