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公司工作3个月(试用期2个月,转正1个月),被公司以裁员为理由辞退,没有提前通知,是口头周五通知下周一不用来上班的,给的终止劳动合同中写”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我自己上网查的37条是“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符合实际情况,不是我主动辞职的,所以我没有签字。
请问您这种情况公司应该给我多少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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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违反解除的话需要支付两倍的赔偿金,一般以您实际工资为准。协商不成您可以尽快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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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发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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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半个月本人工资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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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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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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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要求半个月本人工资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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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补偿金没有提前通知要求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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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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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没有正当理由辞退 可以主张违法辞退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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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