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父亲在工地干活造成骨折,用人单位垫付了在医院就治期间的医疗费用,现在我父亲出院休养,后期工伤赔偿补助用人单位和我们家属还未达成协议,这种情况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我父亲的生活护理费用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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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原待遇不变。你们可委托律师帮你们谈判或者走工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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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好可以先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根据结果要求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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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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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