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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30日签了租房合同,签合同时说好了签一年,房租也付清了,但是现在房东把房子卖了,让我们搬走,他愿意多返还一个月的房租,可是我们不想搬,因为这是办公用的,搬房太麻烦,但是合同有一条是这样写的“出租期内若甲方房屋另有用途,应提前1月通知乙方解除协议,并按实际时间计算租金,多收取的租金退还给乙方。乙方提前退租的,按协议已经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想咨询专业律师给予解答,如果我们不同字搬离,对方提起诉讼,我们胜诉的可能性大吗

合同纠纷
2017-05-26 15: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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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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