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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表弟是未成年人和一个没满14岁发生性关系,但是女方自愿的,可是女方家属告强奸。请问在算强奸吗?

婚姻家庭
2018-03-15 21:31:5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一般包括:

    1、行为人侵犯的是女性不可侵犯的权利,现阶段犯罪对象为所有女性。

    2、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违背妇女意愿而实施了奸淫行为。

    3、行为人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一般指已满十四周岁的正常男子;但在共同犯罪中,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共犯论处。

    4、行为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   未成年人犯强奸罪如何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未成年人犯强奸罪如何处罚,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1、针对的犯罪主体是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2、衡量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要同时构成三个要件,即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刑法当罚性。如双方是恋人关系或其他关系发生了性行为,没有强迫,完全是出于自愿,对于这样的越轨行为,我们只能通过道德手段加以纠正。  3、必须是偶尔、而且是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解释使用的“偶尔、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是给司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留有一定的空间。 
  • 不满十六与幼女发生关系是犯罪吗?
    为了依法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告人权益,最高法司法解释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不认为是犯罪。
    年龄如何计算?
    《民通意见》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
    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不认为是犯罪。
    《审理未成年案件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不认为是犯罪。
    必须是“偶尔发生”、“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
    即行为人对幼女的性行为是“偶尔发生”、“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针对的是年龄相当,因早熟而早恋,性行为萌动,性认知力和意志力较差,由性冲动而发生性行为的少男少女们,这类人主管恶性及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均小且具可塑性。
    因此为了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告人权益,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 1、要看未成年人的具体年龄:

      (1)不满14周岁的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实施任何犯罪都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因此,如果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强奸幼女,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该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2)已满14不满16周岁的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时才需要负刑事责任。

      因此,若是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强奸罪,应该负刑事责任。

      (3)已满16周岁的,对实施的任何犯罪都需要负刑事责任。

      满16周岁的强奸幼女,需要负担刑事责任。
  • 如女未满14周岁,涉嫌强奸罪。
  • 算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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