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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个问题:小明妈2004年死亡,小明爷爷2009年死亡,小明爸2011年买房,小明爸2016年死亡。小明(可提供独生子女证明,及小明爸在小明妈死后未婚证明)、小明奶奶、小明姥姥、姥爷均健在,小明爸的房子怎么分?小明自从母亲死亡后,失去了老姥姥爷的联系方式,如果公证,需要老姥姥爷过来公证吗?现有小明妈、小明爸和小明爷爷的死亡证明,小明奶奶可以去公证。

继承
2017-05-15 11:29:0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小明爸爸是2011年买房,而妈妈是2004年去世的,所以该房产是在妈妈死后买的,与姥姥姥爷无关。爸爸死后,爸爸的遗产由小明,小明奶奶继承,其他人无权继承。
  • 没有遗嘱,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这是可以的
    追问:因为现在小明姥姥姥爷联系不上,直接去房产大厅,可以办理吗?房产大厅工作人员会因为小明姥姥姥爷无法前来公证,而推诿此事吗?
    解答:这是不可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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