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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上没有写关于租金按时交付方面的事,但是租客现在房租已经拖欠了一个多月了,打电话也不接,能否解除合同?

合同纠纷
2017-05-12 16:57:1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你的描述,虽然你们没明确约定租金交付日期,但根据租赁合同的交易习惯,是以每月支付为习惯的,因此对方现在严重逾期,属于严重违约情况,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要是合同约定对方违约可以解除合同的,那么你现在可以按约定解除合同。
    要是你们的合同没约定的,那么你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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