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当时和对象谈恋爱,后来不小心有了。结婚年龄未到,本人是未婚先孕,没有登记结婚。但户口本上已写有配偶,好多年前与对象已分开了。现想把有配偶给改过来,1988年生的小孩,现孩子已29岁了,怎样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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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情况可能形成了受法律保护的事实婚姻关系,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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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是具体的询问下户籍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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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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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咨询户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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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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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民政局查询出具证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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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户口上的已婚,如果没有结婚证,是不算数的,只要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婚证明中把这些情况说清楚,再在办理结婚证时,请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核实,就可以澄清事实。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到拟变更户口一方或者双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找户政窗口的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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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994年以前的事实婚姻是法律承认的,您需要先离婚,再结婚才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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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户籍管理部门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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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到户籍管理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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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当地上户派出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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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