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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 5月2日晚上6点多,我下班后到达地铁站,刷卡进站,在下楼时,后面有两个保洁阿姨提着几壶开水,不小心盖子掉了,滚烫的开水泼到右脚,阿姨给我送到湖南航天医院,现在已经住院第9天了,已经交住院费4000千块,还需交差不多1000的治疗费。 这些都是阿姨借来的钱,她家经济条件差,她是在地铁外包的玉诚保洁公司上班,保洁公司表示6点多还没到上班的时间(阿姨上班时间为下午7点到第二天早上7点),而且阿姨提的开水是自用而不是工作用,所以不给赔付。昨天保洁公司来了两位管理人员,说要给我转院,我问原因,他们说阿姨条件不好,转院以后有熟人可以走医保报销我的医药费(我问过医生说是不能报医保因为这是责任事故),我说这是骗保行为,出了事谁负责,管理人员还说他们负责。今天医院催款缴费了,给保洁公司打电话也不接,很气愤。 之前想着阿姨家境不好,只要医药费负责就好,现在看她们公司这态度,希望把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全部要回来。 想请教您,如果走律师渠道,我需要花多少钱,是个什么流程,大概能得到多少赔付。感谢!

婚姻家庭
2017-05-17 16:43:3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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