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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服装店上班,昨天我上班, 店长卖了衣服,补货,说找不到这件衣服,他说是我拿回家的,我说没有,他不相信我,他说我说过带回家,说盘点这件衣服少了我一个人赔(每月一次货物清点),当时同事都在场。后来衣服找到了,第二天我跟老板说不干了, 这个可以作为离职理由吗?老板说是误会,说让我呆几天招到人再走,说我拿不到工资。 请问我没签合同,上了快一年,我突然离职能拿到工资吗?每个月押金80,年底双倍,我能拿的到那个押款吗

婚姻家庭
2017-05-03 19:47: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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