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爱人是残疾人,60岁,和我结婚两年来,一直在郊区居住。市区父母家的老房子,爱人是原始受配人之一,94年房改,房产证上写了母亲一个人的名字。两年前,在爱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母亲擅自过户给爱人的妹妹。目前,爱人安装了心脏起搏器,希望重回老房子居住,看病方便。但是被妹妹拒绝。作为监护人,我该如何维护爱人的居住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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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94方案,那么购房时的户籍上成年同住人都是产权人,你爱人可以主张产权。其他有关房产的法律事宜我们可以面谈,我们专职处理房产,如需要帮助、了解情况和查看本律师资料,可点击左面律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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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是住不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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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只要没享受过福利分房,应该是可以主张居住权的!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不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电话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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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这边需要进行确权,但现在按照94方案购买的房屋的产权问题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最好是能证明你们刚知道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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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通过起诉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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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是住不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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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