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宅基地的纠纷,我家的老房子都20多年了现在翻新,把老房子一拆邻居说老地基是他家的水渠,要我让出来,可是我那是在宅基地证的尺寸以内的,通过村委会 ,乡土地局 ,乡司法局 ,都没有调解成功,就因为邻居家的弟弟现在是在洛阳市当官的,我要是在给他打官司的话我是没有好结果的,我只是普通的老百姓,我是斗不过一个当官的。我也没什么文化,我现在只能开始强制施工,他若不服就由他去告我,因为我在我的宅基地以内修建房屋是合法的。请问我可不可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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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还是在建房前把事情确定清楚,不然您这边强制建房后,对方一样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您恢复原状的,因此那时产生的损失都是由你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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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解决纠纷,建议到土地局换领新的宅基证,按新证上的使用面子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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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依法建造房屋。如果双方纠纷协商、调解不了,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追问:所有的证据都能准确的说明那是我家的宅基地,我修建的房屋也没有超出证上边的尺寸,我知道我可以去法院起诉,可是现在这些官场我这些平民百姓谁能斗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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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在宅基证规划的范围内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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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