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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至2006年在学校上班,2007年离职,学校一直没交社保,现要求学校补交社保,是否能行

合同纠纷
2017-04-17 10:18: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是可以的。当时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我需要知道一些具体情况及案件的关键信息,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指导,由于法律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易在网上公开,建议您来电免费咨询详细说明情况,这边会根据情况帮助您妥善处理,避免您造成更大的损失。
    看到您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您的咨询,敬请谅解。
  • 您好,您已经离职,当时您和学校之间是如何约定的呢?我需要详细知悉您的案情,建议您可以来电话免费咨询,我的电话随时在线,方便为您提出及时有效的解决方案,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追问:因为学校规避责任,辞退了我,我当时要求单位补交我在职期间的社保,是学校的二级单位,单位说主管在校人才培训交流中心,并写了交社保的报告,主管部门说没这个规定,一直不理会,现学校说从2002年7月经济补偿,不交社保,我的劳动关系和单位没有争议,只是学校拒不交社保,我有权要求吗?谢谢!
  •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建议直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购买社保的行为属于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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