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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散发谣言诋毁我的名誉,侮辱人格,威胁恐吓 。我只知道他手机号码和地区 ,但是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这个可以报警提起诉讼吗?移动能帮忙找出这个人吗?

人格尊严
2019-04-13 20:56:54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散发谣言诋毁我的名誉,侮辱人格,威胁恐吓 涉嫌诽谤罪。只知道对方的手机号码不可以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你好,对方涉嫌诽谤,你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向法院起诉的需要向对方的身份信息。
  • 建议及时报警处理并委托律师帮助
  • 如果别人诽谤你的名誉,其行为就违反了《侵权责任法》第发2条,涉嫌侵犯你的名誉权,你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如果侵权人不听,你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 故意诋毁诽谤她人名誉涉嫌诽谤罪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   违法,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你好,诽谤罪就是散步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权的行为。诽谤有情节轻重之分,当情节比较严重时即构成了诽谤罪。所以情节严重的话你可以报警处理。如果达不到立案标准,你可以和对方协商处理,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 先报警,后 可以起诉哈
  • 您好,可以搜集证据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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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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