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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4月17日也就是今天我接到一个警察机关打来的电话要求我在3天以内去他们那里付清欠移动公司的滞纳金和未付清的电话费用共九百多元。 实际情况是我在99年的时候用身份证办理了一个全球通的手机卡,然后在02年的时候被偷了,就去办理了手机的停机手续,但是并没有办理销号手续,当时已缴清了所有话费,并还特意询问了工作人员是否还有话费未清,回答是没有了(当然了,这么多年,无论是缴费单,还是工作人员的回答都已经无从考证)。 我也曾在2005年3月4日收到来自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上面说律师事务所受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委托向我催缴手机话费。但当时我认为他们已经失去了诉讼时效并没有理会,他们也没有后续的动作。 现在又是一年过去了,又产生这样催缴费用的问题,还说当时办理停机的时候我没有缴清费用,几年过后产生了这么多的滞纳金,我想请问一下 1,他们是否失去了诉讼时效? 2,如果我不去缴这笔钱会有什么后果? 3,怎么样才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去法院吗? 谢谢专家,请一定帮我回答

其它综合
2006-04-18 16: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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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